近日,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陆某、罗某达、杨等19人批准逮捕。
经依法审查,2020年初,犯罪嫌疑人陆某、罗某达、杨等人利用广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络平台,开发投资平台软件,引诱客户在该平台投资虚拟货币。
该团伙利用平台后台机器人注册虚假用户,以虚假交易量吸引客户,引诱客户购买平台自行开发的虚拟货币,套取客户资金。虽然允许部分客户提取少量现金,但实际上是通过在后台操纵虚拟货币的价格来侵蚀客户平台货币。
对于提现较多且频繁的客户,后台对其进行控制,将账户设置为异常账户或编造各种理由销户,使客户无法提现,从而达到骗取客户资金的目的。
经查,截至2021年3月,该团伙交易平台共诈骗客户20余万人投资该平台虚拟货币,诈骗所得470余万元。除210余万元给部分成员套现外,其余款项均以股东分红、工资福利、提成奖金等名义非法挪用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来源:南宁晚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