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12月11日电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近日发布《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公示》。在11个第一批待认定的国家工业遗产项目中,张裕酿酒公司位列第一。
张裕酿酒公司是南洋华侨张弼士于1892年投资300万两白银创立的。根据公示附件《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拟认定名单及项目概况》,张裕酿酒公司遗产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6号,东至滨海广场,西至解放路,南至大马路,北至任光路。核心物品包括:地下酒窖、张裕酿酒公司老大门、张裕路石板及张裕界碑、1892俱乐部(张弼士故居)及张裕金库、亚洲桶王及进口橡木桶、板框过滤机、蒸馏器、民国张裕金星高月白兰地等早期产品、孙中山1912年题词“重春”
众所周知,我国葡萄种植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西汉时期,但葡萄酒和白兰地的工业化生产始于1892年张裕酿酒公司的成立,其标志是引进欧洲酿酒葡萄品种,购买酿酒机械设备,建造地下酒窖,在橡木桶中陈酿,使用玻璃瓶和软木塞进行包装。《向导周报》发表于1924年第66期的《烟台调查》对张裕酿酒公司的描述是这样的:“这家公司的创始人是张弼士,建有楼房、住宅、酒窖等房屋,占地60多亩。种植葡萄园,占地数千亩,常年雇佣一千多名工人。方形地窖长100多英尺,完全用实心石头砌成拱形,有14种产品。现在的总经理是张智焜(张弼士的长子)。东山西山有个葡萄园,结构很奇妙,有葡萄压榨机,有酒房,有酒窖,有储酒桶。它有自己的玻璃厂,自制玻璃瓶,还有100多名酿酒师和园丁,是烟台最大的工厂。”(陈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