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后,认定滨河集团生产销售“九粮液”、“九粮春”等产品侵犯了五粮液对“五粮液”、“五粮春”的专用商标权,滨河集团需赔偿五粮液经济损失900万元。
好像一场简单的官司从北京一中院打到最高人民法院。几年过去了,五粮液不容易。据相关报道,五粮液还有不少“兄弟”、“三粮液”、“四粮液”主动走亲戚。《九兄弟》失传。“三哥”“四哥”呢?
放眼过去,“我家表亲无数”的不止五粮液一家。山寨横行的时候,几乎所有知名商品都有“孪生兄弟”。在餐饮领域,康帅博和康师傅,激动和脉动,雷碧和雪碧,王老菊和王老吉都是这种套路。
李鬼猖獗并不是因为没有法律。法律对商标侵权赔偿有明确规定,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。首先,调查取证难。侵权企业多为不知名的小作坊,没有厂名厂址,执法部门或被侵权企业很难找到。而且维权成本高。对于被侵权的企业来说,维权的收益往往与打假的投入不成比例,让企业束手无策。
“九粮液”被判巨额赔偿,具有示范意义。那些靠“蹭流量”为生的企业要注意了。被侵权企业醒来的那一天,就是李鬼倒霉的一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