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6月,成都律师起诉茅台虚假宣传。50年的酒竟然是15年基酒的勾兑,一时间把“年份酒”这个概念推到了风口浪尖!
可想而知,律师最终败诉了。
那么市面上的“年份酒”是什么呢?
现在我们从文字资源中可以发现,最早使用“酒龄酒”(陈酿)这一概念的人是古井贡的王效金,但古井贡并没有因为王晓津的“这个发明”而在白酒圈里淘金。真正掏空消费者腰包的是后来的一批“聪明人”。
据统计,市场上打着“陈酿”概念的白酒企业绝大多数都是知名大厂,其中五粮液和茅台年份酒最受关注。上世纪90年代,茅台首次推出白酒“年份酒”制度,2004年推出15年、30年、50年、80年。2005年8月,五粮液推出10年、15年、30年、50年、60年。12月,酒鬼酒推出6年、9年、15年,成为高档白酒。
为什么说他们是“聪明人”?先说茅台和茅台年份酒标注的年份,不是特指酒存放的时间,而是按照一定年份的标准且采用一定年份的基酒勾兑的品质等级。如30年陈年茅台,是指使用不低于15年的基酒按3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的标准勾兑而成。。
古井贡酒年份标注的数字,仅用于区分产品的档次和价格。没有任何其他意义。.顾靖贡酒更有趣
但绝大多数普通消费者不是这样认为的,“年份酒”顾名思义,酿造后存放一定年份的酒就是“年份酒”,30年年份酒应该是存放了30年的酒。这个理解没有错,是最基本的阅读理解。
其实消费者对“年份酒”的理解并没有错。世界上对“年份酒”有严格的标准。
法律规定:自酒蒸馏之日起,在橡木桶中储存2年半以上的可以叫VO、VS,储存4年半以上的叫VSOP,蕴藏期六年以上叫NAPOLEON干邑,储存8年半以上的叫XO。比如人头马公司的路易十三,酒龄都在40年以上。同时,也明确允许不同储存年份的酒可相互混合,但混合之后只能按照最低酒龄来分级。
但我们总有很多“引以为傲”的特产,比如中国式过街、山寨,现在还要加上“年份酒”。
此外,由于事实上这就是一种打擦边球的现象,利用商家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性给消费者制造错觉。,执行标准的漏洞,我国并没有对“年份酒”方面有任何相关标准与制度。导致所有知名葡萄酒品牌将误导信息作为其宣传重点,并在市场上大规模收割韭菜。
既然那是误导,为什么开篇提到的律师还是没有胜诉?相关标准的缺失肯定是其中一个因素,各大酒厂也非常鸡贼的将“年份酒”的“真实面目”以非常不起眼的小字标注出来,一般情况下人们很难发觉这些字。.
酒厂断定这届消费者不行,字都没好好看。公司可不存在虚假宣传,都是消费者的误解,是消费者对产品产生了误解,都是出于自己主观的观念和个人的经验,与陈年茅台的宣传和包装可是没有一点关系。
老酒友自然知道这些酒是怎么回事,但是消费者很难买到好酒,导致整个白酒市场销量下滑。很难说和这些高级企业做的脏事没有关系。
虽然律师输了官司,但这并不荒谬,也没有意义。至少,当时“年份酒”的概念如火如荼,人们开始热烈讨论什么是“年份酒”。这段时间很多没有经验的酒友做了很多手势。
我们也愿意相信,当一件事情被翻到台面上来,就离被解决不远了。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