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|虹口检察院
某公司股东为谋取非法利益,合谋低价收购茅台、五粮液、剑南春等假冒白酒,再高价卖出获利。虹口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对涉案公司及8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。
2015年初,犯罪嫌疑人陶某某、朱某某、沙某注册成立贸易公司,从事进口红酒销售。在三人看来,公司正规的酒业务并不是很好。为了谋取非法利益,三人想出了倒卖假酒的主意。
2 2019年3月以来,陶某某、朱某某、沙某合伙低价收购茅台、五粮液、剑南春等假冒白酒,再安排公司5名业务员以每瓶300元至180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。截至案发,该公司已销售假冒白酒1400余瓶,销售金额100余万元。警方还从该公司的仓库中查获了近140瓶等待出售的假冒白酒。
以这家公司卖的假茅台为例。正常茅台的官方指导价是每瓶1499元,而假茅台的进价是每瓶250元。公司加价后以10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,暴利空间巨大。该公司一名业务员在庭审中供认,公司内部彼此心照不宣,知道他们卖的是假酒。
此外,陶某某还为业务员准备了一套应对客户投诉的话。“我们是专门出口的酒,属于网上卖的产品。实体店内外卖的酒味道肯定不一样,包装也不一样。”
虹口区检察院认为,犯罪嫌疑人陶某某、朱某某、沙某作为该贸易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5名业务员作为该公司直接责任人员,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销售数额巨大。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第《刑法》条、第214条和第220条的规定。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登记为制假售假。
保护知识产权,我们在行动
01 01 依托专业化团队,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
虹口区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官办案团队,能够准确查明案件事实,准确定罪量刑,严厉打击侵犯品牌知识产权行为,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。
02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,构建检企互通机制
虹口区检察院在辖区重要科技园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和联系点,为辖区企业提供法律宣传、法律咨询服务等优质检察服务,将司法保障延伸到企业生存发展的最前沿。
03 推动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,及时弥补企业损失
要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帮助企业挽回损失并重。在案件侦查、批捕、起诉阶段及时告知品牌所有人诉讼权利义务,实质性邀请所有人参与相关刑事诉讼,探索合理赔偿被告的新机制,在被告人供述的基础上促进双方协商和解,及时弥补品牌企业损失,停止侵权行为。
04 运用检察建议,精准引导品牌管理维护
立足办案,挖掘被侵权企业在品牌保护、运用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提出检察建议,紧扣品牌管理和维护的核心主题。建议企业加强内部知识产权培训,提高维护有价值的品牌无形资产的意识,根据不同的案例,在企业机制的源头上发现问题,提出更加具体的建议。
12 检察官说法:
生产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,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感情,也严重侵犯了企业的知识产权,是品牌信誉的损失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直是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的对象。
但是在打击犯罪的同时,检察官也提醒每个人
商品生产企业应更加重视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,采取多种措施防止侵权案件的发生,如更新包装、加强防伪标识等。一旦发现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,应立即报案,寻求司法机关的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