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600793证券简称:宜宾纸业公告编号: 2021-028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:无。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二)股东大会召开地点:宜宾市南溪区史培轻工工业园公司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室。
(三)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、已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:
(4)表决方式是否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大会主持情况等。
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。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,董事长陈虹先生主持。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公司章程》和公司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的规定,合法有效。
(五)公司董事、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
1.公司现任董事7人,出席会议2人。董事钟道元、罗大川,独立董事胡蓉、张晓宇、周静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。
2.公司监事7人,出席会议监事3人。监事吴小莉、徐红、吴傲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。
3.董事会秘书王强出席;公司高管梁浩、王丕成、邢志敏出席会议。
二。对动议的审议
(1)非累积投票议案
1.议案名称:《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》
评审结果:通过。
投票状态:
2.议案名称: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
3.议案名称: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》
4.议案名称:《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》
5.议案名称:《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》
6.议案名称:《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》
7.议案名称: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》
8.议案名称:《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》
9.议案名称:《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》
10.议案名称:《关于2021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》
1.议案名称:《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》
(二)涉及重大事项时,5%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
(三)关于议案表决相关情况的说明
本次会议的议案1至10为普通决议,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。
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,关联股东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。
议案11为特别决议,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/3以上通过。
三。律师见证
1.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:北京天元(成都)律师事务所。
律师:朱雪琪、林炜
2.律师见证了结论:
北京天元(成都)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,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、《股东大会规则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四。参考文件目录
1.由出席董事和记录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;
2.见证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;
宜宾纸业有限公司
2021年5月28日